(1)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或者合同、协议的约定,接受投资者向企业投资的资本。实收资本比例,即投资者出资比例或股东权益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依据,也是企业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设立“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账户贷方记录实收资本的增加,借方记录实收资本的减少。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股本”账户,计算公司实际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中超过注册资本份额的部分,应当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不计入“实收资本”科目。(2)可根据投资者情况进行详细核算。(3)实收资本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①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实收资本”科目按投资者在小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计算的金额入账,“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按差额入账。
②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如合同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并按规定贷记“实收资本”账户按合同规定的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按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合同没有规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之日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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