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时间:2023-06-04 04:30:12 4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

1、当事人,以下5类人员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

(1)被害人,被害人即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员。

(2)自诉人,在我国《刑法》中,有几种罪名属于“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一般的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这些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的被称为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有嫌疑的犯罪人员。

(4)被告人,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员。

(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案件已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那么在此案件中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可以随着检察机关的公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类人员被称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这类人员也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

2、诉讼代理人,一般在公诉案件中可由被害人自己、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担任,在自诉案件中一般由自诉人本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参加诉讼的人员。

3、法定代理人,一般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对被代理人负有监管、保护义务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4、辩护人,一般指律师。

5、证人,对案件提供证言的人员。

6、鉴定人,一般指专业机构的鉴定人员。

7、翻译人员,有些案件涉及少数民族语言不通或者涉外案件,这时需要翻译人员。

二、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全文8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新时间:2024-07-10 11:30:13
查看婚姻自由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婚姻自由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