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赌场罪是否可归类于重刑犯罪的问题,我们无法进行一刀切的认定,必须细致衡量罪行的情节和所带来的危害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开设赌场罪作为一项严重的刑事罪名,其具体量刑依赖于诸多要素,如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对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的破坏程度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小等等。
通常情况下,倘若犯罪者所实施的赌博活动规模庞大、资金流水额巨大、涉案参赌人员众多,亦或是引发了其他严重恶劣后果,都有可能遭受更加严厉的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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