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肢体残疾鉴定标准。二级伤残属于极为严重的伤残。具体标准如下: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2、双上肢的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进行伤残鉴定,应当向专业鉴定机构申请,不能个人胡乱出具声明,表示鉴定级别,只有专业鉴定结论,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级肢体残疾有哪些
二级肢体残疾
1、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2、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3、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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