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属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可以办理、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到哪里办理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分为:
1、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2、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二、怎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办理土地登记需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
三、房产过户去哪里办理
房屋权属登记时房地产的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的权,还有上述权利产生的权利抵押和典当的权利,房屋他项的权利进行登记,并且依法来确认房屋产权的关系行为,房屋产权证书其中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房屋他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共有产权证,还有房地产他权证,房地共有产权证还有房权屋的权证书的是有共同的法律效力,法律明确规定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建设主管来管理本区内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直辖市市,县的主管部门来负责本区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负责管理房产过户。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