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实行。
一、合同根本违约责任怎样规定
合同根本违约的责任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行使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并且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对方无能力履行合同有什么责任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有:
1、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处理;
2、未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开发商一房两卖先签约方应如何维权
如果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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