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对外负有个人债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如果共有人没有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查封、扣押、冻结共有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之后,法院可以对之进行拍卖,但需要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对举债方所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不得损害另一方的财产份额。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债权具有可给付的内容。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则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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