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一)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数罪及牵连犯等犯罪形态的根本点。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无论其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其犯罪心理是故意还是过失,亦或故意与过失混合,均不影响想象竞合犯的成立。
(二)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所代表的数个性质不同的犯罪构成。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实质一罪的根本特征。想象竞合犯不应包括同种罪名的情况,只有当罪名相异,犯罪构成性质不同时,才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三)行为所触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即行为所触犯的各犯罪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关系。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法条竞合犯的根本特征。下面试举一例以说明这一特征要件:
行为人甲以非法占有原油为目的,在使用中输油管线上打眼并盗放原油,触犯盗窃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两罪中的其他要件均存在重合关系,但盗窃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故意内容是破坏正在使用中的输油管线,危害公共安全,故两罪在主观方面无法重合,因此,盗窃罪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均无法单独、全面的评价该行为,必须用数个罪名对行为人的危害行为进行多重评价,只用一个罪名评价必然陷入以偏概全的错误之中,因而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是想象竞合犯。
(四)行为虽基本符合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但按照该罪名处罚就会使罪责刑不相适应,产生量刑畸轻的后果,试举一例如下:
行为人乙以泄愤为目的,白天放火烧毁了一个靠近市区并装满十万件国旗的仓库,触犯侮辱国旗国徽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两罪在主观目的与构成要件上相去甚远,但由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最高刑远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来的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十万件国旗被烧毁所造成的后果也是符合“情节特别严重”的构成要件,故应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吗
想象竞合犯是择一重罪处罚的,想象竞合犯作为一种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的犯罪形态,具有两个主要特征或必备要件
(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
(二)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
在罪数的理论中,想象竞合犯属于实质的一罪。因此,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理论界通说主张“从一重处断”原则,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三、想象竞合又是转化犯吗
想象竞合并不是转化犯,两者存在危害行为数量不同、不实施数罪并罚的依据不同、法定性上不同等区别。想象竞合是指行为人以一个主观故意实施一种犯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罪名,以主观故意犯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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