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漏罪与新罪计算方式的规定。先将漏罪与新罪合并计算,再根据结果进行漏罪和新罪的减轻或加重。新罪应当先减后并。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漏罪与新罪计算方式的规定如下:
1.先将漏罪与新罪合并计算,再根据结果进行漏罪和新罪的减轻或加重。
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
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
如 何 处 理 既 有 漏 罪 又 有 新 罪 的 情 况 ?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情况下,会面临刑罚的累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漏罪是指在先犯罪被判处刑罚后,又犯有应当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新罪是指在犯有漏罪之后,又犯有应当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
对于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情况,会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新罪与前罪相隔时间在2年以内,则新罪与前罪构成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果相隔时间在2年以上的话,则新罪与前罪不构成想象竞合犯,需要对新罪单独进行刑罚的计算。
另外,对于新罪与前罪刑罚已经执行部分刑罚的情况,会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前罪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与新罪刑罚相抵消,则刑罚仅执行剩余部分。如果前罪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与新罪刑罚无法相抵消,则需要对新罪刑罚进行完整的计算。
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情况下,会根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新罪与前罪相隔时间在2年以内,则新罪与前罪构成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如果相隔时间在2年以上的话,则新罪与前罪不构成想象竞合犯,需要对新罪单独进行刑罚的计算。
总之,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有严格的规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需要仔细分析每种情况,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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