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离婚后将房产进行过户,具体如下: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双方需要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后可到民政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务必及时办理。
2、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3、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析产登记准备的材料如下:第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第二房产证;第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第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第五委托书。
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子是谁的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3、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在结婚后买房的话,此时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就是房产写在了一方的名下,也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并不能直接认定属于这一方所有。
4、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无论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8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