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免交房产税的情况有:政府主管部门拨付经费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一、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多少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二、医院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都是减免土地使用税的。法定项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条例第6条)(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三、房产土地税什么时候交
1、纳税人将原先所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这个时候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是自行新建房屋的话,用于生产经营,就要从建成之次月起,进行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如果是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那么就要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是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并且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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