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更改户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申报材料: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3、其他相关证明。
户口本户主算监护人么
户口本上的户主不算监护人。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与户口薄户主并没有直接关系。没有特殊情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而父母并不一定是该户口本的户主。只有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舅舅才算是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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