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1)申请增加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满1年;
②在被保险人5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③主险合同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投保人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2)申请减少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1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经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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