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以为,只要购买了人身保险产品,一旦遭遇意外,当初投了多少保额,保险公司就会赔付多少金额。实则不然,因为保险合同中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给付金额项目,是既有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
去年11月,郭先生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额为5万元的一年期人身意外险。今年7月,他不幸遭遇车祸,造成左脚粉碎性骨折,经医院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郭先生遂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由于其左脚残疾在保险合同约定中属五级伤残,因此只能按投保额的20%获得1万元理赔。此事令郭先生以及不少投保人感到疑惑,表示不解保险公司的做法。
经保险业内人士解释,投保人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后者会和投保人约定一个给付限额,即基本保险金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理赔给投保人一定金额的现金,即实际给付金额。但需注意,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这两个项目间的关系不尽相同。
上述案例中,郭先生购买的人身意外险属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残疾、身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人身保险产品。此类保险约定的保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除了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额外,其他人身意外险均按一定的比例赔付。
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什么意思
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就是指在保单上面明确标注可以拿到的保险赔付金额。
一般情况下,保险的保险金额会依据基本保险金额为单位进行计算。假设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元,按保险合同约定大病的保险金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也就是40万元,身故和伤残是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也就是60万元。实际上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单位,而保险金额是理赔的具体数值。
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可以采取修复、重置等办法补偿损失。明确保险金的赔偿给付办法,有利于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财产保险保的是实物财产或无形财产,其价值都可以找到一个客观的标准,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约定的保额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之间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的区别是如果购买的基本保险金额是10万的话,那么大病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即20万;身故和高残的保险金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中国人寿的瑞鑫两全保险也是这样,投保10万元的基本保险金额,那么大病提前给付的保险金额就是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即30万,身故也是3倍30万,生存金给付是按基本保险金额计算的,每三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8%,就是10万的8%,8000元。
简单的可以理解为基本保险金额是一个计算的数值,保险金额是一个理赔的金额。
最低保险金额亦称“最低承保金额”。是指保险人分类确定的每一份保险合同的最低保额。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