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偿是指由专业评估机构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和对被拆迁房屋的专业评估而确定的补偿金额。介绍了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格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房地产估价是专业估价机构在估价时点,按照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对房地产进行客观估价,估计和确定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活动。
商品房成交均价是指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测算并公布的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成交均价。
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重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同功能用途的新建筑物所确定的正常价格。
以上三种价格是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但用途不同,适用情况不同。财产权置换也称为财产权置换。根据评价方法的不同,有两种替代方法。价值本位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置换,置换后的新房价值由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不结算安置区内差价的异地产权交换。产权置换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搬迁。异地安置是指开发商的项目不涉及住宅或者该地块的容积率使其无法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新建安置房,然后通过产权的增减,尝试用等价物替代产权。
重新安置。安置是指开发商可以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安置。
附件:目前,我国各大城市都规定了拆迁补偿的最低人均面积,如上海的最低人均面积为22平方米。顾名思义,这种补偿不仅意味着金钱补偿,而且意味着产权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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