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房合同中未注明具体交房时间,该合同依然被视为合法并具有效力。若未与开发商事先明确约定交付房屋的日期,这很有可能构成开发商的蓄意行为。此时您应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协商确定最终的交房日期,同时将此商定内容补充至合同之中。倘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履行交房义务,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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