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加工制作合同,和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非常近似。但钢结构工程构件的加工制作合同,又是非常特殊的定制式合同。具有以下的要求:
1、合同所有构件的设计和加工,除少数标准件以外,都是按照每个工程的需要而单独定制加工的。因此一旦出现返工或者重作,对加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
2、钢构件的数量和设计,也是根据工程要求和工程进度来安排的。往往是在工程安装过程中,又需要变更设计,或者增减构件的设计内容。为了防止因设计变更造成已制作的构件报废的情况,需要在合同中对此事先予以约定。
3、甲方或者设计单位也往往只是提供加工单位蓝图,构件详图的设计还需要加工单位的设计人员完成,还有时加工单位需要根据设计院或者甲方的指令,临时变更和另行设计构件。因此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中,还常常含有设计的内容。
4、构件的检测,包括出厂抽检和现场到货检测,检测人员既包括甲方驻厂代表、现场项目经理,还包括合同指定的工程监理,检验标准也远远高于一般的加工承揽合同的验收标准。
5、制作工期一般较短。在北方,还因为气候的原因,钢结构工程的开工时间集中在夏秋季节,不同加工制作合同的工期往往出现集中和交叉的情况,因此钢结构加工企业安排好加工调度,利用安装工程的工期顺延为加工合同创造工期是极有必要的。
根据以上特点,加工制作合同需要注意以下的签约要点:
(一)合同价格
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与加工制作合同的价格形式相同,只是制作安装合同价格中增加了安装费用。价格包括以下几类:
1、固定总价――闭口价(不包括风险范围)
2、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国家定额费率(包括风险范围)
3、合同成本加劳务费
固定合同价格又分为以下两种
1)固定单价(仅仅包括加工制作费用,不包括材料、涂装、运输、税金等费用,其他费用需要另行约定结算)
2)综合单价(含原、辅材料(含油漆)费用、检测费、资料费、加工费、油漆涂装费、税金、管理费、利润等,运输费等,并可根据实际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常见的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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