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证到期时,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房屋。通常,预售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后,如果楼盘已经售罄,现房已经售罄,可以直接申请大证。如果项目还没有售完,需要重新申请预售证,否则就不具备销售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未取得销售资格的楼盘销售属于违法销售,但一般不会影响之前已签订合同的部分。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到期即意味着无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无效。”由此可见,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这是开发商挽救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稳定的契机。那么,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可能要承担双倍的购房款责任。虽然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无效,但仍有办法规避违约责任,即先取得预售许可证再起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主管机关为市国土房管局。本证由市国土房管局印制、登记、核准、颁发。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时,如果房屋已经建成,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如果购房者需要调查房屋的施工质量,还可以查看房地产开发商的《工程验收合格证》。
按照规定,房屋出售前需办理本证,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预售前将相关资料送国土资源局审批(现房不需办理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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