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属于哪个局管
申请人应当向工伤发生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人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需要多长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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