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盗窃与职务侵占存在巨大区别。
若有人企图盗取所在单位的财货,那么他们应当接受因犯下盗窃罪而带来的刑事处罚。
因此,将盗窃单位财物归类为职务侵占,这在法律角度上是无法被认可的。
当涉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性质的单位时,如果其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活动中涉嫌犯罪,则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定罪量刑;
同时,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中的员工,亦需按照相应法规予以裁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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