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将均能享受到医保。记者昨天(12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占全市城镇居民总人数5%的无业居民也将被纳入医保范围,可自愿参保。
47万无业居民尚未纳入医保
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安丽娟等15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将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无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议案”(第2032号建议)。据统计,目前北京男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18周岁不满50周岁的城镇无业居民约有47万人。
昨天,针对部分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督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已着手起草《关于北京市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准备上报市政府审议批准,确保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
医疗保障6月全覆盖
此次将这47万城镇无业居民纳入到医保范围之后,北京将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这47万人其参保报销标准将同“一老”大病医保制度一致,即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照60%比例报销,每年支付最高限额为7万元。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该项政策从6月1日起实施。
同时,其就医管理也将参照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即凭手册就医,可选择3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并可在全市定点儿童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直接就医,报销范围及审核办法均执行基本医保规定。
参保标准分档区分
参保者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拟将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居民,划分为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无业居民”、“有就业能力的一般残疾人”和“没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三档,分别制订不同的筹资标准。
为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就业,有劳动能力者的参保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少量适当补助;而由北京市残联负责认定的残疾人士将每人只需缴纳少部分费用,即可参保;此外,重度残疾人员暂定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政府补助。对于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参保后仍可享受原有的医疗救助。(记者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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