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况下公司会注销:
1、股东或者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不续;
4、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5、公司因为合并而分立解散;
6、依法强制解散公司;
7、公司撤销或者撤销后注销。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外部职务行为是公司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但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债务不属于职务行为,后果不由法人承担。因此,法定代表人有私人债务,不是公司解散的法定理由,不得随意注销。
公司注销是什么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3、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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