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需携带《学生证;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暂住证及父母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4.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证;
5.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肢体、智力、精神及盲视力残疾)还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重点优抚对象还需携带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特困职工子女还需携带市总工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8.孤儿需由其监护人携带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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