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
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后,应在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5日办理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续保手续。
一般居民的续保不需本人办理,由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
三类特殊情况续保办理
1.本人身份发生变化的;
2.低保人员、低保子女、特困职工子女;
3.“学生儿童”中年满22周岁,下一年度仍在校就读的,
凭相关证明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续保验证手续。
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及缴费验证手续的,不再另行办理。
全文2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