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时,在职职工因意外事故丧生时,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而用人单位不偿还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总之,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在职职工因意外事故丧生,该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工 伤 保 险 未 购 买 , 员 工 意 外 丧 生 谁 赔 偿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对在劳动中因工伤致残或者因从事有损健康的工作造成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以及因工伤死亡后无生活来源的遗属提供的物质帮助。
根据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那么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由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员工意外丧生,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给予员工遗属相应的赔偿。
然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而非商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那么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员工或其遗属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未购买,员工意外丧生时,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给予员工遗属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未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而非商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那么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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