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院一般都设医务科或医务部,专门处理医疗纠纷。
一、门诊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后勤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医患纠纷处理小组。遇到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不能解决,患方有扬言上访、冲击医疗单位、报复医务人员等情况,应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通报。
2、处理医患纠纷时,要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反映的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答复,耐心解释,不简单化、不冷淡、不敷衍,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及时告知死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事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5、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
二、医疗纠纷答辩状
1、答辩状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2、格式:
(1)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③写明答辩事由。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和上诉案件答辩状其事由的写法不同。
④答辩理由,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
(2)尾部和附项写明以下内容:
①送的机关。
②右下方写明:答辩人并注明年月日。
③附项。注明证物、书证的名称和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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