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调解具体找什么部门
医疗纠纷调解具体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二、医疗纠纷调解书的效力
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调解实际上意味着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维护权利与权益方面相互妥协。如果双方都坚持全面保护己方的权利与权益,纠纷就不太可能通过调解而获得解决。
三、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用什么标准来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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