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买房分手后处理房屋的方法是: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一、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能分到吗
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这种“加名”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赠予行为,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
二、恋爱分手的财产怎么分
恋爱分手的财产,应当按照财产的属性分。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双方分手时,无需分割,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某些财产被认定为共有的,双方可以对共有财产达成约定,约定如何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对共有财产约定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三、同居解除后,财产怎么分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