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合肥生活帮】提问:“我是合肥长丰陶楼乡的,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上书写的出生日期比我实际出生日期大近2年,以前读书时候没注意,现在工作一段时间了总感觉不自在,我现在想修改应该出示哪些证明,哪些流程,怎么办理”
据了解,公民出生日期更正,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未满18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出具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原始凭据。有工作单位的,还须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原始档案证明,经民警调查核实后填写《户口登记项目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报派出所、分局审批,方可给予更正。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个人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公安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公民出生日期户口信息变更指南
一、收费标准和依据: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
二、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
三、办理条件:
1.居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
2.干部的出生日期,一律严禁以任何理由予以更改。
四、申报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书;
2.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原始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须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原始档案证明。
五、办理流程:申请→民警受理→派出所审查→分局审批→派出所办理。
六、办理手续: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确须更改时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写出更改理由报告,并提供有关更改理由证件;
2.经所在系及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方可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七、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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