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签订技术合同的税是可以免除,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条件: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合同,应使用示范文本。
2、申请人应准备的材料:已生效的技术合同(申请人应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一式五份,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一式四份),如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必须出具批准文件。
一、登记认定程序
1、网上注册。申请人应将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副本、写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编和企业税务登记号的复印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经审核信息无误后,为申请人开通登记用户。
2、填写技术合同文本。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相关职能部门网站,进行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的电子模板,按格式条款填报。
3、合同打印盖章。合同内容要求双面进行打印(复印),并加盖公司骑缝章。企业盖章页与登记认定页,合为正反面一页。合同双方公司盖章、双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4、认定登记。申请人网上登录后进行技术合同信息的相关内容填报并提交,同时将书面技术合同文本,送达区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认定登记。
5、合同审核。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经相关部门初审后,申请人还须将技术合同文本送达上一级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盖章。
6、税务部门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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