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流程
1城镇居民每年6月1日-8月31日为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期限,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无和低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可在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校中小学生和各类技校、职高及中专学生每年6月1日-9月30日由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整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在校大学生参保为每年6月1日-10月15日,由其所在高校组织整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城镇残疾人参保由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集中组织办理,参保时间为每年6月1日-8月31日。
注:未在当年度规定期限内办理新参保或续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但不影响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办理
企业(用人单位)职工参保流程
1.新成立的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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