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1、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
2、市区非农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
1、每人每年170元,其中个人缴费50元,财政补助120元。
2、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成年人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1、按年度缴费。每年7月1日-9月30日为缴费期。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医疗待遇享受期。
2、市区非农户籍新生儿可以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缴费当月起享受医保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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