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记者从清远环保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清远市区将开征垃圾处理费,用于清远青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二期建设。
据悉,即将开征垃圾处理费的标准为:居民住户,包括暂住人口,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2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立公学校按每车计算,每车每月收费90元,按桶计算,每桶每月收费2元;工厂、、酒店等生产经营性单位按每车计算,每车每月收费100元,按桶计算,每桶每月收费3元;临街商铺按骑楼底人行道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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