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执行,处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依法提交申请执行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3、被执行人应当报告近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或者虚假报告的,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4、人民法院作出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必须办理。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经过该如何维权
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没有时效中断事由的,仲裁时效经过,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时效是指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当事人,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仲裁前置的诉讼案件,究竟应适用哪个法定期间我国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没有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就适用该规定的行使权利的法定期间。因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是有联系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寓于仲裁时效之中。
因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进过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全文7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