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条件:
(一)普通护照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二)普通护照遗失、被盗的。
注:必须本人亲自到公安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并且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有效因私普通护照
申请材料:
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除提交首次申请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交:
(一)因证据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二)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注: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关:
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16周岁以上10年,未满16周岁5年。
事项流程: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申请→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批→数据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签发证件
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签发护照
事项收费:
1.普通护照补发工本费:400元/本
2.加注费:2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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