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普通)护照办理及领用
事项名称
公务(普通)护照办理及领用
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湖北省外侨办关于加强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申办人员的因公临时出访任务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申办所需资料齐全
办理材料
1、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一份;
2、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原件一份;
3、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一团一表,原件一份);
4、护照申请卡(打印,每人一份);
5、出国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必要时查验出国人员的户口本,与因公出国人员本人面谈;
6、提供出访人员小二寸、正面、免冠、服装整齐、白底的软光纸近期彩照一张;
7*、因公出访人员指纹及签名信息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回执(由省外侨办统一办理);(*为初次办理人员提供)
办理时间
4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36室(咸宁市双鹤路18号)
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1、取得《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办理指纹采集预约手续。
2、预约成功,申办者本人按照时间赴省外侨办采集指纹、电子照片等信息。
3、省外侨办受理公务(普通)护照申办全套材料。
4、三个工作日后,省外侨办发放公务(普通)护照。
5、向市外侨办提供护照担保单,领取公务(普通)护照。(备注:按照省外侨办规定,指纹采集预约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第二天以团组为单位集中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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