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由申请人本人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并接受民警必要的询问: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mm,头部宽度:21-24mm)2张。
2、交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交验在国内的暂住证明、定居国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护照换发的,还须交验所持有效普通护照,提交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公民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原因的说明;公民因普通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护照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3、未满16周岁的,还应由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外派劳务人员申领护照,还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交的省商务厅批准的《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以及外派企业确认的劳务人员名单。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提交1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证明。
办理程序:咨询、领表--->照相、填表---->交表,交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领取回执单缴费--->审核、审批、制证--->按预约时间凭回执单领取护照
办理时限:公民申领出国护照,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事由紧急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但申请材料调查的除外。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护照200元/本,护照加注20元/项,换发护照200元/本,补发护照400元/本。
受理机关:合肥市公民申请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管理申请,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也可从合肥警务网网站下载表格),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其它说明:申请加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加急手续: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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