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
办理条件凡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除法定不准出境的通报备案人员外,均可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申办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由申请人近期正面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照片规格为小二寸白底彩色)。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下列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任命单位意见:(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事业单位在职的副县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副厅以上干部;(2)金融机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3)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家股权代表;(4)单位自行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4、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办理程序同上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200元
承办机构南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市公安局一楼办证大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东湖公安分局二楼东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西湖公安分局二楼西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青山湖公安分局一楼青山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青云谱公安分局一楼青云谱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贤县公安局一楼进贤县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91--8892388审批结果查询:16828110
监督电话0791--889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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