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的条件
护照遗失申请补发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二、办理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照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提
交相同规格照片1张,(照片规格为小二寸白底彩色)。
2、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的复印件,并
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3、提交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
4、下列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任命单位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事业单
位在职的副县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副厅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
(3)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家股权代表;
(4)单位自行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
四、办证时限:1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420元
六、咨询电话:889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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