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时间:2023-03-01 14:31:36 4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

二、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

(一)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5、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二)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5、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需具备的条件如下必须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市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在市本级建立公积金账户,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开始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其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任何房产(或本人、配偶及日常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除此之外,还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各类人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或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含在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国际、国家级奖项的特殊人才);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全文8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人才公寓 最新知识
针对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珠海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