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元旦起,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等多项社会保障线将上调。新标准将惠及近300万市民。
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来自市人力社保局的消息,今年1月1日起,本市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需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据获悉,养老金调整的原则是,适度向退休时间早、退休年龄大、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群倾斜。
福利养老金增至每月310元
今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57.5元调整为39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77.5元调整为310元,增幅分别为9.1%和11.7%。
企业最低工资月涨140元
今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260元调整为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由每小时14元提高到每小时15.2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3元提高到每小时36.6元。
失业保险每档均涨50元
今年1月1日起,本市还将上调“失业保险金”。上调标准是,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50元,增长5.6%。“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78元调整为728元,增加50元,增幅7.4%。
目前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5万人。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是: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1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4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7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01元。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
今年本市继续调整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2万工伤职工受益。伤残津贴人均月增293元,达到3092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50元,达到1776元;护理费待2012年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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