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由于北京相关险种基数调整,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360。按最低缴纳基数为536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996.92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65.80元。养老失业工伤最低基数上调至5360元,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最高基数28221,所以目前社保基数下限为5360,上限为28221。
淮南社保缴费基数
淮南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2、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15085.0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17.01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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