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关于管理者兼职问题的规定
时间:2023-06-05 16:10:59 4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关于兼职问题规定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关于兼职问题有一下两点区别:

第一,前者的审批机关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后者是股东(大)会。

第二,前者关于兼职的规定较为严格,为: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后者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全文2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有独资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国有独资公司关于管理者兼职问题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有独资公司关于管理者兼职问题的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