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时间:2023-03-08 15:32:03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帮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之后,其所占范围土地使用权是相应发生转移的。

一、房产证办理部门是谁

到房管部门办理。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土地使用权以转让或者分配方式取得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房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应当更换或者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单身购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单身购房的手续跟已婚者的购房手续基本相似,只要要递交的资料不太一样。双方签了合同确立买卖关系后,要在网上进行网签。网签完后,可办贷款。接着买房方要带着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过户成功之后,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最后等银行放款,交易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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