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承包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时间:2023-06-07 11:04:58 19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999年3月11日国税函[1999]120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赞皇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供车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冀地税

函[1999]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省赞皇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以承包方式向司机有偿供应车辆,承包期内,司机

以该公司的名义运营,税费由公司统一缴纳,承包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仍可继续以

公司名义运营。这类承包行为,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

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78号)所称的供车行为相同,因此,对该公司

向司机所收的承包费中的车价部分,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5)

全文2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营业税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承包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承包费收入征收营业税的批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