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退伍军人保险关系接续
时间:2023-05-29 10:23:48 2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2.市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及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

市社会保障局应当凭《退役证、安置介绍信和军队出具的保险相关证明材料,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退役士兵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保险关系由市安置办审核后,由市社会保障局办理保险接续手续。

镇(街道、园区)社会保障分局应当凭《退役证、退役军人介绍信和军队出具的保险相关证明材料,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3.退役士兵到企业就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市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5.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全文7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保险金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保险金的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 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
    更新时间:2024-01-19 11:15:14
查看保险金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金 最新知识
针对东莞市退伍军人保险关系接续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东莞市退伍军人保险关系接续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