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大专义务兵退伍费
两年义务兵期间在部队光是这项津贴大概就能够领到2.5万元左右。部队的津贴大概是在1万元左右,而地方相对来说就高一些了,两年义务兵大概也有1.5万元左右的补助,但是具体的数额还是要看当地的经济情况等等方面。大学生应征入伍,在学历方面也有一定的津贴补助。这笔钱可以说是所有津贴当中,最多的了。而且学历不同金额也有所不同,学历越高获得的津贴就越高。按照各地区不同的规定,笼统一点来说,拥有本科学历的义务兵会享有12万元左右的津贴,专科学历的义务兵差不多会有11万元的津贴补助。部队会给退伍士兵一定的经济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伍之后的就业、学习等等。这笔金额大概就是在8000元上下,不同地区金额也会有所差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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