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徐州失业保险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徐州失业保险办理材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三、徐州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徐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四、徐州失业保险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张
五、徐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徐州市失业保险缴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其中单位为1.5%、个人为0.5%。
六、徐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徐州市区2015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比去年增加了950元;下限按2550元执行,比去年增加了220元。我市市区失业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徐州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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