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官司作出判决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三到六个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
1.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2.依法归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应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
2.同居共同购置的财产是双方共有,按份取得的,可按份分割;
3.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
4.没有协议的,一般由双方均等分割。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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