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起诉客户不给货款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当事人要起诉客户不给货款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对货款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起诉材料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起诉客户欠钱不还要准备哪些资料
起诉要求支付欠款的,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起诉时,应具备以下材料:首先要提供起诉人(原告)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其提供的目的是用来证明主体资格的存在!然后需要提供的就是债权证明(欠条、合同、还款计划等),其目的就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另外如果对方是公司的话,还需要提供其企业信息(去企业信用网下打),亦在证明其主体资格的存在(没有被注销、吊销等)!如果被告是个人的话,就不用提供其身份证明。
欠钱不还的行为显然是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侵犯,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欠钱的原因以及对方的实际经济情况来处理,涉及到对方因破产暂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以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调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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